宜昌财政为中小企业融资“搭桥” 中小企业享低成本借贷新政

作者:金棱 发布日期:2014-08-21 01:56:21 查看次数:24485 次

    记者从日前召开的2014年上半年全市金融形势分析会上获悉,我市中小企业应急周转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自3月下旬实行以来,2亿元财政应急周转资金累计已为46家中小企业“搭桥”融资,让他们尝到了政府低成本借贷新政策的甜头。

  据市政府金融办工作人员吕勤刚介绍,今年3月,宜昌市出台《宜昌市市级中小企业应急周转资金管理暂行办法》,为寻求短期融资周转的中小企业设立“应急周转金制度”。由市财政局从产业基金中安排2亿元应急周转资金,缓解企业资金临时周转困难。

  “此举旨在帮助部分生产经营正常、市场前景较好但资金周转暂时出现困难的企业渡过难关。”吕勤刚表示,需要资金周转的中小企业可以向资金委托管理公司——宜昌市夷陵国资公司提出申请,由夷陵国资公司联合银行对企业进行资格审查,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,由银行代为申请应急周转资金。新贷款发放后,企业通过银行将本金连同利息归还国资公司。

  该办法自2014年3月7日起执行以来,受到企业热烈欢迎。截至目前,夷陵国资公司已累计发放贷款12.8亿,资金周转了6次,惠及46户中小企业,尚未发生一笔不良贷款。目前,宜昌12个县市区也纷纷设立应急周转资金,总规模近9亿元。

  办法同时规定,应急周转资金借款对象为商业银行,不对企业直接借款,只能用于企业还贷,周转资金的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个工作日。夷陵国资公司对承贷银行按拖欠额每日加收1.5‰的罚息并通过法律手段予以清收;逾期超过30天的,市财政局将承贷银行列入不诚信企业名单,不再享受财政性资金存款和市政府考核奖励;若银行机构、夷陵国资公司及借款企业的相关人员弄虚作假,造成应急周转资金损失的,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严肃处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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